当前位置 > 首页 >详细页面
    联系我们

    地址: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鹏龙商务大厦1512

    联系:徐先生

    手机:

    传真:

    邮箱:1846596063@qq.com

    小程序

    浙江杭州消防验收意见书,开业前消防安检需要哪些资料

    2024-03-28 02:00:01 9640次浏览
    价 格:面议

    消防验收意见书

    公安部第106号令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》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:

    (一)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;

    (二)工程竣工验收报告;

    (三)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;

    (四)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、建筑材料、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、出厂合格证;

    (五)消防设施、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;

    (六)施工、工程监理、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; (七)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。

    网友评论
    0条评论 0人参与
    最新评论
    • 暂无评论,沙发等着你!
    被浏览过 4230526 次     店铺编号8797241     网店登录     免费注册     技术支持:百业讯     专属客服:李春琳    

    15

    回到顶部